這次不是我的文章被抄襲,是 ijliao 的。(你問我為什麼知道是被抄而不是經過作者同意?因為 ijliao 跟我說他被抄了啊 -_-)
下面是抓圖:
以及在「Google My Search History」:
而 ijliao 去反映後:
這… 好像是我寫的吧 @_@
引用我不反對,但是請按照我的 license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2.0/
網頁的 owner 似乎沒看懂:
我引用過了啊.在Trackback裡面不是有寫您的網址麼?
在 ijliao 用的 CC 授權裡面的中文說明 (中文說明的部分僅作為理解用,完整的說明需參考原文的條款) 講得很清楚:
姓名標示。. 您必須保留原作者的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您不得為商業目的而使用本著作。
相同方式分享. 若您改變、轉變或改作本著作,您僅得在遵守與本著作相同的授權條款下,散布由本著作而生的衍生著作。
這位作者要試著創下全亞洲第一起 Creative Commons 法院判例嗎?
I am sorry for things has caused, and I’ve deleted all related stuff.
PS. Sorry, since I started blogging just 4 months before, anything unproper, tell me Please…
And more, I cannot post comment to his blog, so can you please help me to write to him about what I did and gain some rough idea about what I shall do?
Thank you in advance.
cc這種觀念也許不是很多人都曉得
全美也不過百分之七的人認為部落格好用而已
推廣尊重著作權的觀念很好
妳幫朋友出出氣也沒錯
但最後好想也沒必要用這種口氣ㄅ
路過閒話:
blog的慣用語不是「從ijliao的blog看到….」又或者「ijliao提到了….」?…
引用或轉述的文章沒看到這些總是覺得怪怪的 (雖然老是看到也會覺得怪怪的 ^_^” )
我們終究沒有時間做大量的閱讀;當我們可以從別人的文摘中延伸並加以探究時,又怎能不對這些線索抱持著謹慎的敬意呵。
CC與其說是「權」,不如說是起碼的「禮」吧,而這個,也不是新玩意了。
給 guest 與喵爸,違反 CC 授權沒什麼好說的,跟禮貌沒有關係,你不尊重我你一樣可以在我訂的 CC 授權下使用我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