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佔罪

看到「永遠的真田幸村」裡的「沒收手機、清空簡訊的違法學校」這篇,就想到昨天在 Ptt 上面看到的文章。

有人在 Ptt 上問,研究所考試時帶計算機進去進去的限制。(某些計算機可以算微積分,有些則有 Program 功能,看考試的類型會決定可以用到哪種層級的計算機)

而有人跑出來問會不會被「沒收」,畢竟工程計算機一台都不便宜。呃… 我看了就笑出來了,如果他敢「沒收」不還的話大概就要上新聞了:

帶兩台去,如果其中一台不能用的話,請監考人員暫時放在講台前保管,或是確認後不要帶進試場,或是其他合理的方式都行。

如果考完不還你的話,找一下負責人員處理,如果這些人都不願意理你的話記得先報警以侵佔罪現行犯處理,自己的權益記得要堅持。

下面有個推文的確很重要,要記得在計算機上面貼自己的名字… (用透明膠帶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