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瓏買 TAOCP 的時候也有看到這本 O’Reilly 出的書:Don’t Click on the Blue E。(副標題是 switching to firefox)
趁著當時外面下雨,把這本書拿起來翻一翻… 說實話,這本書對於已經熟悉 Firefox 的人沒什麼用途,當傳教用書還可以,想學到東西的人就不用了。
至於 Firefox is much secure than IE 這種神話,聽聽就好 :p
Computer Technical Notes
我在天瓏買 TAOCP 的時候也有看到這本 O’Reilly 出的書:Don’t Click on the Blue E。(副標題是 switching to firefox)
趁著當時外面下雨,把這本書拿起來翻一翻… 說實話,這本書對於已經熟悉 Firefox 的人沒什麼用途,當傳教用書還可以,想學到東西的人就不用了。
至於 Firefox is much secure than IE 這種神話,聽聽就好 :p
Microsoft Antispyware 軟體在 Microsoft 買下 Claria 後將 Claria 的建議動作從 “quarantine” 改成 “ignore”,相關的報導如下:
是的,Microsoft 如往常一樣依舊邪惡。
在 FreeBSD 上升級 Perl 升級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情,因為要用 portupgrade 拼老命去 upgrade XD
不過這次升級到 5.8.7,可以用 perl-after-upgrade 這個指令 (在 /usr/ports/UPDATING
有寫,只是我是在 386bsd 看到的 XD):
20050624:
AFFECTS: users of lang/perl5.8
AUTHOR: tobez@FreeBSD.orglang/perl5.8 has been updated to 5.8.7. You should update everything
depending on perl. The easiest way to do that is to use
perl-after-upgrade script supplied with lang/perl5.8. Please see
its manual page for details.
速度比起重新 portupgrade 快多了 :p
Yahoo! MyWeb 2.0 已經被 tag spam 佔據了:Yahoo MyWeb Becomes a Haven for Tag Spam,相較於 del.icio.us 的 Popular Tags 反而少多了?:p
PS:下面的 comment 也值得看一下,John Battelle、Jeremy Zawodny 也進來插花,也許這幾天會有不少討論可以看。
在 IRC 上跟 pesty 提到 Proxy 的暫時性重製問題:
16:23 <@pesty> 那為什麼一般 proxy 不違法呢? 我們只是類似 nyud.net 而已呀 :p
16:23 <@gslin> 一般的 proxy 在今年改完著作權法後也違法了
16:24 <@gslin> nyud.net 因為在美國 & 歐洲,所以台灣的著作權法管不到 XD
16:24 <@pesty> 今年改什麼條款?
16:24 <@gslin> 暫時性重製的部分
16:25 <@pesty> 不是改了好幾次了嗎? :p
關於暫時性重製相關的條文在第 22 條:
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表演人專有以錄音、錄影或攝影重製其表演之權利。前二項規定,於專為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或合法使用著作,屬技術操作過程中必要之過渡性、附帶性而不具獨立經濟意義之暫時性重製,不適用之。但電腦程式著作,不在此限。前項網路合法中繼性傳輸之暫時性重製情形,包括網路瀏覽、快速存取或其他為達成傳輸功能之電腦或機械本身技術上所不可避免之現象。
如果我是提出控訴的人,我會以下面幾項攻擊 Proxy 的不合法性:
昨天坐竹客回台北,發現車上有收數位電視的訊號,畫面相當乾淨 (廢話),順手拍了下來:
不過在高速公路上還是有一些地方訊號比較不穩定 (也許是剛好在兩個基地台中間),有時候看一看就會「無影像」:p 不過整體來說相當不錯…
另外數位化 (不論是從錄音帶進化到 CD,還是從傳統訊號到數位電視訊號) 帶來的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高品質」的 Copyright Piracy,於是國外就有 Broadcast Flag 的產生:利用法案要求電視製造業者支援 Broadcast Flag,當訊號裡有 Broadcast Flag 時,你沒有辦法轉錄到電腦或是其他設備。
引用一些 Slashdot 當時在討論 Broadcast Flag 的新聞:
呃,Bloglines 又在維修了…
Gizmo 是一個 SIP-based 的 VoIP Client,除了 SIP Client 之間的撥打以外,還支援了 CallOut (打到一般 PSTN 網路的電話及行動電話)。
換句話說,他就是 Skype 這個 closed source (& Protocol) software 的對手。
先不管 Open Protocol 的「哲學問題」,來看比較實際的問題:Quality (通話品質) & Price (撥出去的價錢)。
撥到台灣 PSTN 的價錢,Skype 約 0.837 (NTD$/min,以下省略),Gizmo 約 0.925。撥到台灣行動的價錢,Skype 約 3.12,Gizmo 約 3.54。
撥到美國本土及加拿大 Skype 是 0.647,Gizmo 是 0.575。一般電話與行動電話一樣的原因是美加地區的行動電話受話方也需要付費。
德國一般電話 Skype 是 0.647,Gizmo 是 0.926。行動電話 Skype 是 9.552,Gizmo 是 8.65。
費率的部分各有軒輊 (靠,用個成語發現超廢 :~) 並沒有特別突出 (與 Skype 比)。
至於通話品質的部分要晚點找人實際用用才知道了…
PS:費率的計算是以 EUR$1 to NTD$38.0544,USD$1 to NTD$31.92 計算。